我局在玉树、果洛地区部分寺院开展野生动物
协议保护试点工作
藏区神山崇拜是藏族地区普遍流行的一种带有浓厚民间氛围的传统信仰模式,神山崇拜不仅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了一种有章可循的秩序,而且在生物界构筑了一种平等、和睦的关系。神山及其周围的自然环境作为带有原始性质的自然保护地,当前正同国家进行的生态建设项目,尤其是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直接接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平衡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发挥寺院在藏区神山周围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加强与宗教界的联系,利用宗教和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来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我局分别于2009年6月、8月对我省玉树、果洛地区的神山寺院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与寺院寺管会负责人员、活佛座谈交流,了解近年来神山周围的寺院在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方面的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通过调研,要求各州县林业局要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与相关利益方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寺院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建立保护小区、签订协议等形式,探索新的资源管护方式,不断地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通过调研、征求试点项目州(县)林业局意见的基础上,选定玉树州囊谦县白扎林区嘎尔寺、玉树县东仲林区当托寺和果洛州久治县白玉乡白玉寺、甘德县岗龙乡夏日乎寺作为协议试点地区。通过签订委托协议的形式,由省动管局与州林业局、州林业局与寺管会签订责任协议,为寺院提供资金及技术支持,开展神山周边地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测、巡护、宣传等工作,待项目评估结束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目前,省动管局、州林业局及各寺管会已完成协议的签订,并下拨资金12万元用于开展项目。协议保护试点工作的开展,使保护方式体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即参与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管理过程的主体在构成上的多元化,包括政府部门、职能部门、寺院及社区等,其中政府为主导;二是参与的广泛性。在政府的主导下,多元化的主体在管理过程中进行广泛参与,尤其是民族宗教人士参与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来,发挥其在群众中威望的积极因素,为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服务,同时充分表达各主体的利益与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彼此协调合作;三是公平性。即管理主体和参与者在利益分配以及发展机会上的平等,有利于激发管理主体和参与者多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调动了寺院宗教人士参与保护管理的积极性。我局将通过协议保护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构建保护管理机构、寺院、社区之间的新的合作网络和管理模式,促进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