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为进一步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弘扬人与自然和谐文化,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热情。近期,果洛州农牧局与玛沁县林业局共同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第十八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的同时,还宣传了森林(草原)防火。通过宣传,增强了广大牧民群众和干部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对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让广大牧民群众掌握了解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在全州范围内逐步形成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的良好氛围。宣传的内容主要包括《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果洛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活动以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宣传画,散发传单等形式,向过往牧民群众、干部职工进行了政策与法制宣传。玛沁县林业局对宣传月活动高度重视,大力配合与州上共同开展了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种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单、宣传画500余份,制作横幅4条,展板20余块,受教育人群达300余人。